6月12日,海纳股份(873995)近日发布公告,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在浦江县投资建设年产260万枚4-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的相关事宜,于2023年6月8日签署了《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
主要合作内容:
项目名称及内容: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在浦江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占100%),负责项目的实施(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该乙方项目公司是享受甲方给予优惠政策的唯一主体。
项目用地:项目意向选址于浦江经济开发区,需用地200亩。
投资规模建设周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投资10亿元,分两个子项目进行投资。其中,子项目一投资约5亿元,建设年产260万枚4-6英寸高端功率器件用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一期子项目二计划投资约5亿元,将根据乙方规划投资决策实施建设半导体产业相关项目。二期项目投资10亿元,拟建设半导体产业相关项目,根据一期项目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
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在甲乙双方在浦江县进行半导体级抛光片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关系,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其中一期子项目一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先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在当地进行项目筹建,若前期项目建设进度顺利,公司将根据具体建设规划与投资计划依法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海纳股份立足于半导体硅材料制造行业,主要依靠研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硅材料产品获取收入和现金流,主要产品为3-8英寸半导体级抛光片、研磨片、并提供晶圆再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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